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
济南柴油机厂JC15(140)、26/32(260)发动机产能建设
项目概要:建设场地位于
济南市经济开发区内,地块西南侧临
济南柴油机厂现厂区,西北侧靠经十西路,面积约426亩。本工程为新建项目,生产规模为⑴
JC15(140) 发动机分厂年产JC15(140)发动机5000台(一期)。以6140为代表产品。⑵ 26/32(260)
发动机分厂年产26/32(260)发动机100台(一期)。以12V260为代表产品。整个厂区占地约283885m2,由140厂房、260厂房、技
术综合楼、食堂和动力站房等组成,总建筑面积,128162
m2。地块东西约420m,南北约759m,大致呈长方形。结合地块周边现状对厂区进行功能分区,厂区西北部为厂前区,布置销售研发培训综合楼和食堂,场
地北部布置26/32(260)发动机联合厂房,厂区南部布置JC15(140)发动机厂房,东侧边角地带布置动力中心,其余为预留规划。物流分别从南北
两边进入JC15(140)厂房和26/32(260)厂房,试验车间布置在厂区中部,成品统一由西面物流口运出,人流主要由西北侧进入。
本工程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城市发展规划要求。
二、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因素及防治措施:
(1)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清洗水蒸气、油雾、发动机试车尾气以及喷漆工序废气。1)清洗水蒸气。机加车间清洗工件时会产生水蒸汽(含表面活性剂),清洗
房工艺自带风机,水蒸气采用侧吸、顶吸、密闭罩等方式,由风机抽至15m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
准排放。2)油雾。机加车间加工中心在进行机械加工时,由于摩擦产生的高温会使乳化液挥发形成油雾(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加工中心均自带油雾净化
装置(净化效率为90%),油雾被该装置拦截净化后,通过风机抽至15m排气筒,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排
放。3)发动机试车尾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NOX和SO2,采用活性碳吸附装置去除污染物,收集后高空排放(Hs≥15m),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
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排放要求。4)喷漆工序废气。项目将新增喷漆设备,喷漆烘干工序产生有机废气,主要含有二甲苯。260分厂
喷漆室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二级过滤(玻璃纤维过滤棉和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达标排放。140分厂喷漆工艺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水旋喷漆室净
化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达标排放。收集的漆雾废水进入循环水池,经去漆渣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通过以上措施处理后,项目废气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拟建项目将新建污、废水处理设施,废水排入工厂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标准后,用于冲厕和绿化。剩余废水满足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
A标准排放市政污水管网。由于项目处于地下水生活饮用水源Ⅱ类保护区,厂区污水排水管道采用塑料螺旋缠绕管,具有很强的的防腐防渗能力。承插式连接,接口
处进行防渗处理。能有效减少废油类对地下水污染。通过以上措施处理后,项目废水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3)固废: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金属、废矿物油、漆渣、废活性炭等,按不同性质分别堆放,设置专用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和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场
所。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地面进行防腐、防渗处理,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相关要求,由相关危废处理部门处理;一般固
体废物贮存场所设置防雨设施,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相关要求。该项目固体废物治理措施可行。
(4)噪声:主要是中水处理站风机和泵类噪声以及汽车交通噪声。采取严格的控制措施后噪声对项目区以及周围声环境基本没有影响。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结论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可促进地方经济发展,选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及片区规划,选址合理;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及噪声均采取有效可行的污
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能够达到相应标准要求,只要认真落实环保措施,真正做到“三同时”,该项目建设对环境产生影响不大,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本项目的建
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1、查阅简写本的方式:公众可在本公告公布的十日内到通过email或直接到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查阅报告书简本。如需进一步索取补充信息,请通过电话或邮件的形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
2、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济南柴油机厂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531-87422610
评价单位:山东大学
联系人:殷永泉 电话:0531-88363063(传真)
3、期限
2009年12月15日~2009年12月25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本项目周围村庄居民、街道办事处、部分企事业单位职工以及其他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公众。主要事项:就公众对拟建工程以及建设单位的了解
程度、项目区周围的环境质量现状、工程厂址选址、公众对工程建成后可能会造成的环境问题的了解、公众对工程建设是否会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是否支持工程建设
以及对工程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等公众关心的事项征求当地有代表性公众的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为便于广大公众了解本项目的具体情况,本公司采取发布公告、发布报告书简写本等形式。公众可以采取直接上门咨询、邮政信件、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便于表达意见的形式陈述对该项目的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十日内有效。
公示发布单位:济南柴油机厂
山东大学
公示发布时间:2009年12月15日